河南这四地寒假时间定了IM电竞
发布时间:2023-03-15 00:45:02

  IM电竞IM电竞IM电竞根据《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1.全市中小学放假时间:根据当前线上教学情况,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定于2023年1月9日至2月6日(农历腊月十八至次年正月十六);普通高中学校定于2023年1月14日至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六)。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统一于2023年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开学。

  2.各县区中小学放寒假及春期开学时间也可以结合本县区实际自定,但需将时间调整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1.认真做好本学期收尾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提前做好期末工作安排,认真谋划新学期工作。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线上教学经验总结等工作,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和“双减”政策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的具体情况,本学期全市小学阶段不进行期末考试。初中阶段、高一、高二期末考试调整到下学期开学恢复线下教学后进行,高三年级期末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要指导师生正确认识新冠病毒,不焦虑、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非必要不聚集,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IM电竞。加强校门管理。假期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外来人员确需进入校园的,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各学校要做好口罩、消毒液、酒精等防疫物资储备,定期对校园进行消杀,保持校园干净卫生整洁,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3.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各中小学校要对师生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专题安全教育,要开展以防范雾霾、雨雪等灾害天气,预防滑冰溺水、交通事故、燃放烟花爆竹事故、煤气中毒、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和用火用电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通过线上家长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要求家长要承担监护人的责任,加强对孩子寒假期间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要求师生在寒假中遵纪守法,尊老爱幼,不参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教育学生远离毒品、远离网吧、远离不良文化。学校要全力配合家庭和社区,共同做好学生假期安全工作,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充实和愉快的假期。

  4.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双减”工作部署要求补习班动态,有效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做好寒假作业总量统筹,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高中布置的寒假作业每天各科总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确保学生有充分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要根据不同学生学业水平差异,科学设计寒假作业,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健康、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5.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意用眼卫生,文明绿色上网,多读书、读好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假期精神生活。要注重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做好假期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等监管工作,坚持让孩子每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不盲目让子女参加各类培训、辅导班,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要开展心理辅导,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动态监测,开通心理健康咨询热线,特别针对重点关注的学生,家校协同,开展有效的预防性心理辅导。

  6.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中小学一律不得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将校舍租借他人或机构;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等;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民办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严禁在职教师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等违规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

  7.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寒假期间是学生流失的高发期,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健全家校联系制度,组织广大教师利用寒假时间进行家访,让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督促未成年人完成义务教育。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学校同家长之间的沟通,确保学生假期后如期返校就学,发现没有及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并进行调查没有返校的原因,如有辍学苗头要及时做好劝返工作,要杜绝辍学现象的发生。

  8.认真做好学校资产清理等工作。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学校资产进行清理登记,对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并利用假期维修好课桌椅、教学设备和校舍;定期对教室和宿舍餐厅进行必要的消毒,要利用假期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下学期顺利开学,保证学生饮食卫生安全。

  9.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节假日期间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排查本单位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采取有力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将各种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确保节假日期间全市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10.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认线小时值班制度,教育局班子成员和学校领导要亲自带班。要制定假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紧急工作预案,畅通联系渠道。要认真执行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点前各县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向市教育局值班室报告当天情况。局直中小学校值班表于2022年12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寒假期间,市教育局值班电线月26日,《焦作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全市中小学放寒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

  幼儿园和小学放假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初中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2月6日,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至2月6日。上述学校统一于2023年2月7日(周二)正式开学。

  因疫情原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学期不再组织期末测试,小学可结合学生线上学习状况、作业完成情况、综合实践活动等,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要持续指导学生开展好丰富多彩的假期实践活动;初中要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待春季学期开学后开展学情调研测试。

  《通知》还对严格落实“双减”政策、丰富师生精神文化生活、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加强对困难师生的关心关爱工作、认真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切实加强值班和保卫工作等进行了安排部署。

  2023年寒假将至,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复杂形势,为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统筹做好本学期结束阶段和放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小学放寒假时间:2022年12月31日(农历腊月初九)至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

  (二)初中放寒假时间:2023年1月9日(农历腊月十八)至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

  (三)普通高中放寒假时间:2023年1月17日(农历腊月二十六)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

  中小学放寒假时间原则上保持不变,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报当地主管教育部门同意方可调整,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放假时间不得擅自缩减和延长假期。民办中小学放寒假时间统一按照公办中小学放假时间执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可结合实际参照小学假期时间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可参照初中假期时间执行。

  (一)各县(区)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组织好放假前线上教育教学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校要对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做好教师的绩效考核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籍档案完善工作。

  (二)综合当前疫情发展态势等因素,小学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结束教学工作。小学各年级不再统一组织期末考试,可推迟到下学期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对小学高年级线上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加强线上教学质量分析,明确改进方向,帮助学生找回良好的返校学习状态,但各地各校不得安排统一的、全科的开学考试或测试。

  (四)放假前,各学校要充分考虑师生近期居家学习、生活实际情况,灵活安排线上教学及辅导,可不再安排直播监督学生自习等教学工作,坚决杜绝线上教学中的各种教学。各中小学要指导学生、家长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https//)开展自主灵活的学习,避免部分家长、学生因身体不适等原因错过上课时间产生焦虑。

  三、全面做好假期有关工作(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各县(区)和学校要多形式对全体师生开展假前疫情防控教育,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新十条”要求,提醒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认真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和家庭监护责任,养成并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生活习惯。

  (二)加强安全管理。寒假前,各学校要对全体师生开展一次线上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要通过线上家长会、微信群、公众号、致家长书信等方式,指导和督促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切实防范交通、消防、食物中毒、火灾、触电、过冰溺水等意外事故。做好元旦、寒假、春节期间健康管理。要认真开展校舍、燃气、校车、食堂、配餐、水电、供暖、实验室等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出现校园安全事故。寒假期间校车、公务用车一律入库管理。

  (三)全面落实“双减”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减负规定,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布置,提升作业设计质量,严格控制作业总量,适当布置劳动实践文体活动类作业,不得布置需家长完成或代劳的作业。各县(区)教育局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坚决打击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培训,对群众举报线索要立查立处通报曝光。(四)做好关心关爱师生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开展“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活动,把师生的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对师生的关心关爱。如果师生出现发热等感染症状人数较多,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定寒假开始日期前暂停线上教学,以保障师生充分的康复休息。各学校要关注学生的假期生活,指导家长和学生科学制定学生作息时间,引导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加强学生心理辅导,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在假期内通过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对每名学生开展一次家访,及时做好假期学生学习指导和生活关爱。

  (五)强化家校互动。各学校要创新家校互动方式方法,指导学生家长科学安排孩子假期生活,鼓励孩子多读书读好书、科学进行体育锻炼、参与家务劳动,不盲目让孩子参加各种补课班、辅导班,防止孩子沉溺于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保障孩子有充足睡眠时间。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动员各学科教师、班主任与家长互相沟通联系,密切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心理状况,指导学生管理好情绪,确保身心愉悦度过假期。

  (六)严明纪律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要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奢侈浪费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各学校要落实落细警示约谈、责任包保、诚信守诺等工作,号召全体教师珍惜荣誉、恪守师德IM电竞,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违规补课。寒假期间,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开展明察暗访行动,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七)做好值班值守。各学校要加强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值班电线小时保持畅通,遇有紧急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等问题。各学校近期相关工作情况,遇到的难点、问题,可及时向当地主管教育部门反馈、沟通。以上工作安排,如因疫情防控形势或上级有新的规定要求,将进行调整并另行通知。

  (一)做好校园消杀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本地疫情形势变化,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临近收假前,提前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宿舍、浴室等重点场所进行通风、保洁及消毒,对照上级防疫要求,查漏补缺,备足备齐防疫物资及设施设备,细化完善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春季学期顺利、安全开学。

  (二)做好新学期教学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及早谋划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教学教研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后勤保障,确保新教材及时到校。认真研究制定开学预案,春季开学后,各中小学对本学期线上教学质量进行全面分析,做好下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同时要提前筹备线上教学资源,制定线上教学预案,确保线下线上教学进度两不误,做到不停教、不停学。

  为切实做好2022-2023学年上学期期末和寒假期间的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祥和、安全、充实的假期,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寒假期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全市幼儿园放假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2月5日(农历腊月初九至次年正月十五),小学和初中阶段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2月5日(农历腊月十八至次年正月十五),

  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严格保证寒假放假时间,如遇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再做调整。

  (一)做好寒假前教育教学收尾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根据2022-2023学年教育教学工作总体目标任务,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复习、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职工考核、学期工作总结等收尾工作,重点工作重点梳理,余留工作明确到人,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因疫情原因无法进行期末测试和统考的学校,可以采取线上的方式或者下学期开学后进行。

  (二)做好开学后教育教学准备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提前谋划并制定2023年春季开学方案,指导各学科教师开展教研活动,提前熟悉教材,备好课程,保障开学第一天就能进入正常教育教学状态。要开展一次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做好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消毒保洁,保持校园环境干净整洁。要及时与新华书店联系,将师生所需要的教材、教辅等学习资料按时发放到位,确保课前到书。

  (一)加强学生安全知识教育。针对寒假期间易发多发事故,各学校在放假前要对学生集中开展一系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食品卫生安全等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发放安全图册等形式,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承担监护人的责任。

  (二)做好校园安全排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各学校要在寒假前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教室、宿舍、办公室等重点部位水电、消防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消除,做好安全防范。要落实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巡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违章用电等引发火灾、造成伤害,严防煤气中毒和溺水事故的发生,做好雾霾、雨雪等灾害天气的防范工作。

  (三)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新十条”要求,一校一策,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加强假期校门管理,定期对校园进行消杀,保持校园干净卫生整洁,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要加强师生寒假期间健康管理,指导师生正确认识新冠病毒,不焦虑、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一)严禁寒假期间办班补课。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寒假期间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违规补课、上新课或开展培训活动,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学校要教育在职教师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有偿补课活动。

  (二)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双减”工作落实“五项管理”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通知》(教基〔2022〕129号)有关要求,严控学生假期作业总量,书面家庭作业要适应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健康、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加快推动我市“双减”工作落地落实。

  (三)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各学校要指导学生在假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社区志愿服务等爱民助民活动以及团、队、社团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倡导绿色健康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厉行勤俭节约,自觉铺张浪费。引导学生每天收听收看新闻报道,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传播社会正能量。要注重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学生不当消费或沉迷网络游戏现象,远离网吧、游戏厅,远离非法组织活动;坚持让孩子每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不盲目让孩子参加各类培训、补习,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四)加强对师生的关心关爱。各学校要关注学生的假期生活,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确保学生睡眠时间。引导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加强课外读物管理,培养学生良好阅读习惯。要密切关注疫情期间学生的心理健康,适当开展线上心理健康教育,开通心理健康咨询热线,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认真安排好走访慰问活动,精准细致做好困难师生的专项帮扶救助和送温暖行动。要高度关注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假期活动,在生活、学习上给予关爱和帮助。要深入残疾儿童和困难学生的家庭进行家访劝学,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全覆盖。

  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重视寒假期间值班工作,根据春节和寒假特点以及疫情防控形势,加强应急准备,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到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